依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公司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公司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和监督小组,分别由经理和公司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学院成立相关各专业的复试小组,承担复试具体工作。
三、复试办法
(一)资格审查时间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3:00-17:30,地点:7003全讯入口网站翡翠湖校区关于206会议室,考生可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校园。
1、审核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考生请提供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在读证明)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按照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要求提供在职定向证明材料。
5、“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核查《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并提供复印件。
6、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初试准考证上签字后加盖学院研究生教务公章,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复试。
7、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8、资格审查阶段学院将同时组织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形式
公司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时间
公司计划3月30日上午8:30开始复试(具体复试地点将在学院网站以及考生资格审查现场张贴公布)
(三)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
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1)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诚信状况、个性心理特征以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以内。主要介绍大学阶段的学习研究、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
(3)专家提问。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
外语听力口语考察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考生用外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以内。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
(3)专家提问。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公司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5、满足公司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具体要求见调剂复试通知)。
(二)调剂具体流程
1、公司将调剂复试通知(主要包括调剂专业、计划数量、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咨询服务电话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2、学院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3、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
5、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6、学院组织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五、体检
公司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录取,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
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参照《7003全讯入口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七、监督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个人,学院将追究责任。
(二)实行现场巡查制度。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将到学院复试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实行复议申诉制度。学院将实行复议申诉制度,复议申诉的联系方式如下:0551-62901675,联系人:陈老师。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复议,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处提出申诉。
八、缴费
(一)缴费标准:参加复试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为120元。
(二)交费方式:登录7003全讯入口网站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登录时招生项目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按提示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复试信息确认及复试缴费”,完成复试缴费操作。交费开通时间3月25日上午9:00。
九、其他事项
(一)公司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学院指定的地点。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将《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交到学院。
(二)学院督促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学院将收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1675 监督电话:0551-6290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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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4日